12月10日至11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建平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莅同,就《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等4部法规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向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淑琴参加座谈会。
在同期间,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围绕当前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确保代表主体地位、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听取了我市部分人大代表,人事代表工委、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对“代表三法”的意见建议; 听取了相关部门对《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调研组指出,人大代表是人大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三法”是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代表三法”的修订完善对做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级人大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修订和制定“代表三法”的重要意义,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对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代表三法”的修改工作,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立法引领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为建设法治山西、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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