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1日起,《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法律支撑。这是记者昨日在该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全面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尤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新增的“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不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日常生活,使文明规范成为市民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倡导市民主动学习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范,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让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大同土林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大同土林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同土林资源,提高大同土林的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云州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记者昨日在该《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对《条例》的执法主体、保护资金、规划和范围、在土林景区内禁止的活动、保护和管理、经营活动、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介绍,尤其针对在土林保护范围内禁止的八项活动、在土林重点保护区内禁止的四项活动和应当经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六项活动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条例》的正式发布与实施将推动大同土林从法治层面消除制约保护和开发的壁垒和障碍,标志着大同依法治市迈上了新台阶、依法兴旅进入了新阶段,为大同全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抢抓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机遇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和制度基础。倡导市民主动学习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自觉遵守各项规范,从我做起,保护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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